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工作原因,宋为兔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职务,辞职后,其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宋为兔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宋为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31万股,股权激励已获授予的限售股330万股。宋为兔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宋为兔先生自2017年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在公司明晰战略方向、优化主业结构、推进资本运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宋为兔先生在职董事长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选举戴继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董事长简历
戴继锋,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长,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内蒙古银根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戴继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942%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戴继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侄子,公司董事刘宝龙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女婿,除此之外,戴继锋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戴继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