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今年23岁,他比我大五岁半,证已经领了,今年十月准备办婚礼。
意外怀孕我觉得存在故意行为,他想当爸,可是我还不想当妈,他明知道强行要我生下这个孩子我会不开心,甚至会恨他,他还是执意如此!
他态度很坚决,如果我执意要打,就好聚好散!
瑜峰团队婚姻家庭咨询师建议:
首先你们已经领证,生孩子可以提上日程了。
如果你们不做丁克,那么此时这个孩子可以留下。若生下这个孩子,公婆能帮忙带的话,那么你可以与丈夫商议一下,由公婆绑带这个孩子,你也能轻松些,而且他比你大五岁,那就是28岁,应该能够承担爸爸的责任了。
其次,你已经结婚了,也是需要成长的。
虽然你才23岁,还很年轻,也能够理解你不想过早地妈妈,但是很多时候,这个妈妈不是你想当就能当上的,现在你选择不要,也会伤身体,已经领证,合法合规,不如生孩这个孩子,当然这个时候,也还是要看下你丈夫养家的能力,或者公婆的支持力度的。如果条件允许,建议你留下这个孩子。
最后,生育权在于你。
生育权是在女性手里的,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去选择的。只是希望你能够慎重的选择,因为要不要这个孩子,你的身体都是会受损伤的。
瑜峰老师有话说:
婚姻是一场修行,你终将成长。妻子与丈夫都是新的身份,成为父母也是人生的一种修炼。
发布于: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