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调整完善治理机制

近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依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总则与基本信息修订

在总则部分,明确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营业执照信息更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000114606”。对于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进行完善,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且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还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等规定。

经营宗旨与股份相关调整

公司宗旨聚焦开发业务、资产运营、物业服务三类业务,为城市发展和客户生活提供全场景解决方案。在股份发行方面,将“同种类”调整为“同类别”,明确发行面额股。在股份增减和回购上,增加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完善收购公司股份的情形和程序规定。

股东与股东会规定变化

股东权利方面,增加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等资料的权利,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股东会职权上,调整部分事项的审议标准和程序,如关联交易和财务资助事项等。股东会会议相关规定,包括会议类型、召开时间、通知方式等也有相应调整。

党委职责与作用强化

公司党委职责进一步明确,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如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监督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等。同时,完善党委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机制。

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条款修订

董事会部分,明确董事任职资格的限制条件,完善董事辞职和任期相关规定,新增独立董事相关规定,明确其职责、职权和专门会议机制。高级管理人员方面,明确相关人员范围,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等规定进行细化。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完善

在财务会计制度上,明确财务报告的报送和披露要求。利润分配政策详细规定了分配原则、形式、条件、比例和决策程序等,强调保护股东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规定更新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规定更加完善,如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不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和相关责任规定更明确等。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是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适应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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