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调整引关注

近日,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对多项条款进行了修改,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股东、员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章程修订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部分重要修改内容: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内容
1 第一条为维护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第一条为维护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员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2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5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和总法律顾问。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和总法律顾问。
10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等形式,为购买公司或其子公司股份的人提供财务资助……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6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6 整条删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
32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57 第七十九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七十九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66 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第(四)条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第(四)条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75 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此外,根据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原条款序号也相应修改。同时,删除了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责改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是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适应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将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运营管理产生积极影响。投资者和市场将持续关注公司在新章程框架下的发展动态。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其他平台,主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信息传播的目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阅读者务请自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风险自负。